1990年《美国清洁空气法案修订案》的第四部分给减轻污染边际成本较高的企业提供了从成本较低的企业购买二氧化硫排放权的机会。长期来看,与规定了统一排放率标准的“开明的”命令和控制式方案相比,这种许可权交易能够节省可观的成本。但短期来看,成本降低是技术变化和低硫煤价格的下跌的结果。 1990年《美国清洁空气法案修订案》的第四部分为电力企业建立了二氧化硫排放许可权的转让市场。该市场给减轻污染边际成本较高的企业提供了从成本较低的企业购买二氧化硫排放权的机会。人们期望它能比环境管理方面的命令和控制式方法更节省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