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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根廷私营铁路管理的程序、信息和财务会计缺口 (英语)

当国家在各种各样的情况下把铁路移交给经营特许权后,在主要由私营者提供现有信息的情况下,应该怎样为一个不再由政府直接管理的部门建立管理性的财务会计体制呢?由于缺乏订立经营特许权协定的经验,此类协定没有明确界定监督和管理所需要的信息。 在阿根廷开始其铁路私有化改造近十年之后,解决管理者、使用者和经营者之间的矛盾仍然比预期的更费时,更困难。Campos-Mèndez、Estache和Trujillo认为, 许多此类矛盾的产生是因为没有制定关键利益所有人(政府、管理者、用户、工会和媒体)之间互动关系的规则。 在订立经营特许权协定方面缺乏经验的后果之一就是此类协定未明确界定监督和管理所需要的信息。阿根廷的铁路特许经营权合同应具体说明税收、质量、投资、专营权等随时间发生变动的方式。新成立的管理机构也具有某种在发生未能预料的情况时调整合同的自主权。 然而,早期的私有化方式没有给出精炼术语的时间,因此许多漏洞依然存在。未能预料到的情况已经发生了,管理机构(CNRT)不得不根据现有信息调整其程序和决定。在某些情况下,人们所谓经营环境的变化结果导致了重新谈判。对提供信息的方法也进行了某些修改,以便政府建立监督管理财务会计的体制。变化主要集中在与四个主要问题相关的明确定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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