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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20年来,韩国环境部每月公布违反国家环境法律和规定的企业名单。作者在本文中考察了投资商对公布这些名单的反应,并表明列入这些名单的企业的市场估价明显下降。人们往往认为,发展中国家的企业没有投资于控制污染活动的积极性,因为它们所面临的环境管理规定的监控和实施力度一般较弱。然而,作者的研究结果表明,正式机构无力通过罚款和处罚来控制污染并不一定会形成象一般人们所认为那么严重的控制污染障碍。发展中国家的环境部门可以通过引进公布具体企业环境业绩的结构性方案来驾驭市场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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