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考虑任何其它可选择的税收体制时都必需考虑其中的收入水平和收入分配。但是,范围广泛的、简易的税基将有利于管理、增收并减少逃税的机会和动机。 Hassan用1992年所做的居民预算调查结果展示了保加利亚个人所得税体制糟糕的税收表现及其对分配的不良影响。他考察了两项可相互替代的税收体制(统一税制和只有三个税阶的简单的累进税制)在税收和收入分配方面的作用。 他证明,简单的税收结构加上较低的税率至少可以达到平衡税收和分配的目标,并且在效率和平等方面体现出优越性。(他的发现考虑了保加利亚严重的逃税情况,因此是站得住脚的)。 但始自1972年的税制改革,如果说有什么意义的话,就是使保加利亚距离简单的所得税体制更加遥远了:税率和税阶的数量从7个上升至10个,而免税级别却原封未动。(复杂和较高的税率使管理和执行复杂化并引发逃税动机。Hassan发现,在可替代的体制中,穷人受到更多的免税保护。) 幸运的是,在1997年保加利亚税收体制改革之后,该国的个人所得税税制结构开始减少其名义上的累进性。最高所得税税阶中的税率从52%降至40%,税阶的数量减少了一半,免税水平提高了20%(减少了穷人的纳税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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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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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研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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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PS1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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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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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venue-productive income tax structures and tax reforms in emerging market economies - evidence from Bulgar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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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x bracket